工商及旅遊科負責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的對外商貿關係。
香港特區在處理對外商貿關係方面,擁有充分自主權。《基本法》訂明,香港特區為單獨的關稅地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等國際組織和簽訂國際貿易協定。
香港是世貿組織框架下多邊貿易制度的堅定支持者。作為世貿組織的創始會員,自香港特區成立後,我們以「中國香港」的名義,繼續以單獨成員身份參加世貿組織。我們十分重視在世貿組織的權利和義務,並一直積極參與世貿組織的工作。世貿組織在2018年11月完成對香港的最近一次貿易政策檢討中,讚揚香港開放和自由的貿易政策,以及對多邊貿易制度的堅定支持。
同樣地,香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以正式及單獨成員身分,在作為展開高級別經貿合作對話的地區論壇的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中擔當活躍的角色。香港與亞太經合組織其他成員的貿易,佔本港外貿總值超過八成。因此,亞太經合組織提供一個上佳的平台及機會,讓香港就區內多方面的經貿事務與其他成員經濟體合作。
香港擁有由十四個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經貿辦)組成的網絡,旨在增進香港在海外的聲譽,藉以促進香港的經濟和貿易利益,又密切留意可能影響香港利益的發展,以及與工商界、政界人士和外國傳媒保持密切聯繫。十四個經貿辦的工作簡介如下︰
駐日內瓦經貿辦代表香港作為世貿組織成員。該辦事處又代表香港,以參與者身分參與設於巴黎的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經合組織)的貿易委員會。
駐布魯塞爾經貿辦就關乎香港在歐洲的經濟及貿易利益,擔當主導角色。該辦事處代表香港向歐洲聯盟(歐盟)爭取經濟及貿易利益,並在歐盟十四個成員國及土耳其促進香港的貿易及商業利益。
駐倫敦經貿辦在九個歐洲國家,包括英國、俄羅斯、北歐及波羅的海諸國,代表香港和促進香港的經貿利益。此外,該辦事處代表香港參與國際海事組織。
駐柏林經貿辦負責促進香港和德國,以及歐洲中部及東部七個國家的經貿關係。
駐曼谷、迪拜、雅加達、新加坡、悉尼、東京和多倫多的經貿辦負責促進香港與所駐國家的雙邊經貿關係。駐雅加達經貿辦、駐曼谷經貿辦和駐新加坡經貿辦則負責維繫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成員國的商貿關係。此外,駐曼谷經貿辦亦覆蓋孟加拉,駐新加坡經貿辦則覆蓋印度,並與設於新加坡的亞太經合組織秘書處和太平洋經濟合作議會秘書處直接聯絡。駐迪拜經貿辦亦覆蓋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海合會)的六個成員國。駐悉尼經貿辦同時負責促進香港在新西蘭的經貿利益,而駐東京經貿辦則兼顧香港與南韓的經貿關係。
駐華盛頓、紐約和三藩市的經貿辦負責照顧香港在美國的經濟、商貿和公共關係利益。華盛頓經貿辦著重向美國政府和美國國會為香港爭取商貿及經濟利益。紐約和三藩市的經貿辦則分別是香港駐美國東岸和西岸的經濟貿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