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創新、科技發展與交流,以及促進貿易和投資,香港特別行政區致力維護健全有效的保護知識產權制度,該制度涵蓋專利、版權、商標、外觀設計、植物品種和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根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公布的《2024年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在知識產權的評分全球排名第八。
我們不時更新知識產權法例以配合香港當前的社會和經濟需要,例如新的「原授專利」制度已於2019年12月19日推行。《2022年版權(修訂)條例》亦已在2023年5月1日實施,加強了數碼環境的版權保護。
香港的知識產權制度獨立於中國內地的知識產權制度。《基本法》 第139及140條明確訂明,香港須自行以法律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成果、專利和發明創造,以及作者在文學藝術創作中所獲得的成果和合法權益。
多項有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條約 、公約和協議均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承認;這些協定載列保護不同類別知識產權的標準、規定和責任。香港亦是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簽約成員。香港的知識產權制度完全符合我們所承擔的國際義務,並符合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標準。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負責為政府制定知識產權政策,並分別由知識產權署協助處理專利、外觀設計和商標註冊等行政職務,及由香港海關協助知識產權方面的執法。
法定機構版權審裁處負責審理有關向版權特許機構繳付版權費的糾紛。
知識產權貿易
知識產權商品化對知識型經濟的持續發展十分重要。一如其他先進經濟體,香港正把握知識產權作為新增長點之勢,致力把知識產權產業發展成為蓬勃的行業,以助振興經濟和創造就業機會。
《十四五規劃綱要》首次提出支持香港建設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我們會從多方面推動香港知識產權貿易發展,包括強化香港的知識產權制度、加強推廣知識產權運用及提升人力資源、以及加強推廣、教育和對外合作。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大灣區規劃綱要》)亦支持要充分發揮香港在知識產權保護及相關專業服務等方面的優勢,將香港發展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特區政府會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合作,落實促進大灣區知識產權貿易和專業服務的各項措施。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關於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
我們歡迎世界各地的貿易商及投資者,利用香港作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優勢,又或在香港設立業務,以開拓中國內地及其他地區發展蓬勃的知識產權市場。
知識產權署推出的「香港—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網站提供有關香港作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一站式資訊。
2020年商標﹙修訂﹚條例
- 《2020年商標﹙修訂﹚條例》全文
- 《2019年商標﹙修訂﹚條例》之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新聞稿
- 立法會《2019年商標﹙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相關文件和報告載於立法會網頁:
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bc/bc07/general/bc07.htm - 常見問題
- 其他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