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结果
职权范围
就反对通讯事务管理局根据《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第593章)第38条所发出的执行通知或其任何部分所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定。
成员
非应邀电子讯息(执行通知)上诉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主席
黄旭伦先生,S.C., J.P.
副主席
陈聪先生
委员会成员
陈立德先生
梁邦媛女士
黄诗咏女士
黄冠文先生,B.B.S., M.H., J.P.
黄绮年女士
徐岩教授
张黔教授
联络方法
如欲向非应邀电子讯息(执行通知)上诉委员会送达上诉通知书或查询有关上诉委员会的进一步资料,请致函上诉委员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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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2年 1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