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结果
查阅资料程序
本局现指派高级行政主任(人力资源管理)为公开资料主任,负责确保所有根据守则提出的公开资料要求,均能按照指定程序获得妥善处理。
市民如欲索取本局保存的资料或纪录,可来信本局或提交有关的申请表格。上述表格可在本局总务部,或各区民政事务处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有关申请可寄交:
公开资料主任 |
高级行政主任(人力资源管理) |
传真号码 |
(852) 2562 9799 |
地址 |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 |
电邮 |
aio@cedb.gov.hk |
修订日期:2024年 9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