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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 2月 14日
  • 新闻公报

《2025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刊宪

政府今日(二月十四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公告》),以更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条例》)(第424章)下玩具和附表2载列的七类儿童产品(附表2产品)的安全标准。

七类附表2产品为(一)婴儿假奶咀;(二)婴儿学行车;(三)奶瓶奶咀;(四)家用双格床;(五)手携婴儿卧箱及类似的有把手产品及支架;(六)儿童绘画颜料;及(七)儿童推车。《公告》将于二○二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条例》订明,任何人不得制造、进口或供应任何玩具或附表2产品,除非该玩具或产品符合附表1(适用于玩具)或附表2(适用于附表2产品)所指明的其中一套安全标准(有关标准均为国际标准或主要经济体采用的标准)的全部适用规定。政府一向留意各项安全标准的更新或修订,以将安全标准最新并可行的版本适用于在香港供应的玩具和附表2产品。上一次更新附表1和2是在二○二四年八月实施。

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