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结果
1995
年成为世贸组织创始成员
1991
年成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
香港是全球最开放的经济体之一,积极促进全球自由贸易及经济合作。在「一国两制」原则下,《基本法》第116及151条赋予香港单独关税地区的地位,香港拥有宪法权利,可单独地以成员身分参与若干国际组织。
在贸易和经济发展方面,相关的组织包括:
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架构下以规则为本的多边贸易制度是香港对外贸易政策的基石。香港是世贸组织的创始成员,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以「中国香港」的名义继续以单独成员身分参与世贸组织。
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
香港参与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经合组织﹚下贸易委员会和金融市场委员会关于国际贸易及金融服务的政策讨论。
香港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是香港在世贸组织及经合组织贸易委员会的官方代表。
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
香港以正式及单独成员身分参与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香港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的贸易,占本港外贸总值逾八成。亚太经合组织是一个重要平台,让香港就区内多方面的经贸事务与主要贸易伙伴合作。
修订日期:
2020年 11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