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
知识产权署于1990年7月成立,负责就知识产权政策及法例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专业意见、就知识产权事宜向政府提供民事法律意见,以及提高市民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和尊重。知识产权署亦负责推行政府把香港发展成为亚太区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措施,以及管理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外观设计注册处及版权特许机构注册处。
请浏览知识产权署网页,以了解更多有关香港知识产权制度及保护的资料。
知识产权是推动创新和创意的重要动力。一如全球其他先进经济体,香港重视知识产权对推动经济、社会及文化发展的重要性。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完全符合香港根据各项条约﹙例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承担的国际义务,能够保障投资者、企业及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此外,香港是亚太区重要的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负责制订与知识产权保护及贸易有关的政策。
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独立于中国内地的知识产权制度。《基本法》第139及140条明确订明,香港须自行以法律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专利和发明创造,以及作者在文学艺术创作中所获得的成果和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署于1990年7月成立,负责就知识产权政策及法例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专业意见、就知识产权事宜向政府提供民事法律意见,以及提高市民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和尊重。知识产权署亦负责推行政府把香港发展成为亚太区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措施,以及管理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外观设计注册处及版权特许机构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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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海关)负责对香港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及版权)侵权活动进行执法工作。近年,随着买家和使用者行为的转变,海关已把更多资源投放到网上环境,以防止罪案及进行执法和公众教育。
请浏览香港海关网页,以了解更多有关香港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数据。
知识产权商品化对知识型经济持续发展十分重要。一如其他先进经济体,香港正把握知识产权作为新增长点的优势,致力把知识产权业发展成为蓬勃的行业,以助振兴经济和创造就业机会。请浏览知识产权贸易专题网页,以了解更多有关咨询服务、培训计划、资助及其他知识产权商品化和贸易支持服务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