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結果
職權範圍
就反對通訊事務管理局根據《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第593章)第38條所發出的執行通知或其任何部分所提出的上訴,作出裁定。
成員
非應邀電子訊息(執行通知)上訴委員會的成員如下:
主席
石永泰先生,S.C.
副主席
黃旭倫先生,S.C.,J.P.
委員會成員
陳聰先生
陳立德先生
馮秀炎女士
梁邦媛女士
衛炳江教授
黃綺年女士
張黔教授
聯絡方法
如欲向非應邀電子訊息(執行通知)上訴委員會送達上訴通知書或查詢有關上訴委員會的進一步資料,請致函上訴委員會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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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及創意產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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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20年 11月 30日